自己賣屋 小心5陷阱
■ 記者林韋任/台北報導
賣房子的人,會有這樣的想法:自行售屋可以少付服務費,尤其現在委售仲介服務費一律收4%,售價1千萬的房子就要給40萬服務費,乾脆自己來賣,不過如果屋主不了解售屋流程,小心踏入自售五大陷阱,不是賣不出去、漏算稅金,就是被騙,反而得不償失。
力霸房屋總經理王念徵提醒準備售屋的屋主們,要提防自售五大陷阱:遇到假買方、證件被盜用、收不到尾款、買賣無效、交屋糾紛。
一般來說,如果是第一次賣房子的屋主,往往因為不清楚售屋的代書流程跟房地產登記、稅金計算方式,也缺乏較強的銷售管道,又不知道怎麼提升賣相,結果不是賣不出去,就是省了仲介費,反而賠了房價,更慘的是,或者漏算稅金,或是被騙上當。
陷阱{1} 遇到假買方
賣房子最怕遇到惡意詐欺的假買方,或是遇到仲介掮客刻意打壓價錢賺差價。王念徵建議自售的屋主,應該事先過濾客源,謹慎挑選客戶,確認買方,避免這種風險發生。
陷阱{2} 證件被盜用
賣方把身分證、權狀證明文件交給買方辦過戶,結果卻被拿去抵押、借錢,讓屋主「屋」財兩失。一般領有經紀人執照的經紀人,會依照售屋流程,建議屋主不要太早將產權資料外流,或建議屋主只提供委售資料影本,並簽註「僅提供XX公司OO用途使用」等字樣,避免資料被盜用。加上二月起房仲業納入「個人電腦資料保護法」,屋主在委售時可更為安心。
陷阱{3} 收不到尾款
房子過戶到買方名下後,買方可能將銀行貸款領走,讓屋主收不到尾款。這時候可以請買方開立限時兌現的本票,或請銀行直接將貸款撥入賣方帳戶,此外,現在很多仲介公司都跟銀行合作,有「履約保證」服務,不會讓賣方拿不到尾款。
陷阱{4} 買賣無效
若是買方資格不符,不是法定資格的購屋人,就會造成買賣無效。專業仲介經紀人在簽定委託銷售契約書時,會先確認委售人的身分,確定所有權人本人;買方也必須是適合於法定資格的購屋人,把年紀、購屋償債能力、信用狀況等調查得一清二楚,讓賣方放心。
陷阱{5} 交屋糾紛
交屋後,買方若對屋況、使用權有爭議,可要求賠償,尤其是買賣交屋後才發現的漏水、屋況瑕疵等,最容易發生糾紛。王念徵建議,賣方要誠實告知屋況、最好建立「屋況說明書」,並將一切權利細節詳細註明在契約中,以保障雙方權益。
另外,專業仲介公司會建議屋主,事先將屋況打掃整齊,甚至自己動手幫屋主整理,以提升賣相;並詳細蒐集物件附近的行情分析、交通狀況,各項環境特色,學區、市場、店家等生活機能資訊,讓準買方有更充裕的資訊來做決定。
目前還可利用無遠弗屆的網路,將物件訊息廣泛宣傳出去,與準買方迅速接觸。王念徵提醒,售屋,通常是為了能順利取得所需的資金,能安心最重要。
【2005/06/05 聯合報】
- Mar 25 Sat 2006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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