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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

保險的原意在保護想照顧的人,但若保險金被挪用,便無法達到原意。壽險業者表示,父母若擔心替孩子投保後,若本身離開人世而無法繼續繳交保費,孩子的保障也無法持續,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幫保險再買一個保險」,即加買保險費豁免附險;若擔心保險公司給付的保險金被不肖人士挪用,則可利用「保險金信託」。

針對保險費豁免附約,國際紐約人壽資深副總黃振國表示,如果父母因為疾病或意外身亡,或被醫師判定為失能、達一定殘廢等級標準時,就可以享有免繳保費的權利,保單也依然有效,孩子仍然享有原先的保障,可說是父母幫孩子購買保單時,不可不知的重點。而父母在投保時選擇附加保費豁免附約時,也別忘了看看豁免對象是誰,若保單繳費的人是父親,那麼豁免保費的對象就是父親。

除擔心無法替子女繳交保費,萬一保險金被不肖親友挪用,而非用於照顧小孩,也是很多父母心中的疑慮。

對此,為人父母者可考慮將保險金交付信託,就是以保險金作為信託財產,例如父母可和銀行事先簽訂保險金信託契約,並向保險公司聲明將未來給付的保險金交付給銀行,由銀行代為經管保險金,並依信託契約的約定分期給付予或有條件式的給付孩子,借重銀行的專業及經營能力來管理保險金。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銀行業者辦理的保險金信託為「他益信託」,必須課稅。未來主管機關將開放壽險公司開辦保險金信託業務,將以「自益信託」商品面世,可免除民眾課稅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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