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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安倍內閣今天決定有關電力系統改革的階段性實施方針,將從2015年起分3階段實施,未來將切割電力公司發電與輸電的業務,並實施電費自由化。
2011年311東日本大震災福島第一核電廠發生核災後,日本政府認為有必要進行電力制度的改革。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所率的內閣今天開會決定電力系統改革的方針。這項改革主要是希望增加新的發電公司,促使競爭,企業或家庭將來可選擇電力公司,這有利於推廣再生能源。這是日本60年來首度重新檢討電力公司壟斷區域供電的情況。
日本經濟產業大臣茂木敏充今天在內閣會議後的記者會上表示,「這次的改革不僅是上游的調度及發電部門而已,連下游的零售電力到消費電力之間,都是改革的對象,對於需求的一方來說,選項增多,可促使電費更便宜」。
內閣會議今天決定的電力系統改革方針的焦點首先是以2015年為期,成立「廣域系統運用機關」,讓電力比較容易跨區通到電力不足的地區。
其次是自2016年起,批准新發電公司賣電給一般家庭,使電力零售自由化,去除大電力公司對家用供電的壟斷局面。
第3階段是以2018至2020年為期,實施發電與輸電的業務分離,輸電網也開放給自然再生能源發電公司等,予以公平利用。
目前由政府批准才能過關的電費計算方式、家用電費等制度也將廢除,可自由訂電費標準。
不過日本媒體報導,經濟產業省原先的方案是載明於2015年向國會提出發送電分離的法案,但今天內閣決議中所決定的內容僅記載「期待提出」,被視為打了折扣。
這主要是執政黨自民黨內部有人認為電力公司的體質將減弱。日本的電力業界對於公司發電與輸電分離的切割作法表示反對。
全文網址: 核災省思 日電力系統大改革 | 國際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5/7805789.shtml#ixzz2PKN5ZN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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