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旅客在機場辦理報到時,登記的行李都是「秤重」為依據,而依照華航亞洲地區行李限重
行政院消保會指出,除了華航給予的賠償外,如果購買機票或支付團費時,是以信用卡付款的旅客,還可以再申請信用卡內附加的旅遊不便險,要求保險公司賠償行李遺失的損失。
以目前市面上流通的信用卡來說,針對行李遺失的損失賠償,大都為3萬元,不過,台新銀行有比同業較佳的保障,若搭乘飛機發生行李遺失,將會給予最高4萬元賠償金。
不過台新銀行強調,保險公司對於行李遺失的認定,是指在抵達目的地機場24小時後行李仍未送達,且遺失的行李必需是有登記通關,也就是說,如果行李沒有交付航空以托運方式載運,由旅客自行隨身攜帶,將不被視為構成行李遺失的要件。
因此,在本次華航的那霸事故中,隨身行李就得不到任何賠償,只能針對托運的行李進行理賠。華航最高賠償2萬元,而信用卡最高也只能賠4萬元,若是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遭到祝融肆虐時,消費者恐怕只能自認倒楣。
而行李遺失的賠償金則是採「實支實付」,也就是旅客必須要有購買緊急日用必需品、及往返機場和飯店間的實際支出,才可以憑刷卡簽單獲得賠償,但只限於到達目的地後五天內的花費,且如果以現金付款就無法申請相關理賠。
同時中國信託也表示,對於日用必需品的部份,保險公司也有做出相關定義,購買的品項要為內、睡衣及其他必要的衣著鞋襪,以及盥洗用具和女性生理用品等。
消保會則呼籲受害旅客,要儘速向航空公司要求相關證明文件,且這段時間刷卡消費的簽單也要確實保管,才利於日後申請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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