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提供台灣免簽待遇的國家快速增加,不少民眾誤以為只要「護照在手」就可「全球趴趴走」,結果往往因護照效期不足或證件未備齊,不是出國前被攔下,就是飛抵目的地卻被迫遣返,行程受阻、敗興而歸。

其實世界各國對免簽入境規定至少包含四大要件:效期至少半年的護照、來回機票、旅館訂位紀錄和財力證明。其中財力證明包括現金、旅行支票或信用卡,目的是讓海關人員相信旅客有足夠財力提供停留期間所需,不致非法打工。

四大要件中,「護照有效期限」最容易被民眾忽視。過去因需辦簽證,護照效期不夠,簽證就無法核發,因而民眾不得不在簽證前檢查;但免簽後,買機票、訂旅館都不需檢視護照效期,若民眾未主動留意,往往在出境前才被海關或航空公司人員發現護照快過期。

根據領務局統計資料,今年一月歐盟申根免簽實施後,申辦護照的「速件」量也暴增;僅六月單月,就有九千三百一十個提前件,其中近半數是隔天取件。依規定,護照製作需四個工作天,提前一天要多繳三百元;六月的急件量,也讓國庫意外小賺近六百萬元。

領務局官員表示,依規定申辦護照最快是隔天取件,但還是不少民眾希望「當天辦、當天拿」,尤其歐盟免簽生效後,當日領取的「急件」每月都超過三百件,六月更高達四百五十九件。

「這些急件,真正屬於急難救助的不到一成。」官員表示,依規定,急難救助申辦需提出證明,例如奔喪或探病者,需出示死亡或就醫證明。但至今超過九成的急件申請者,幾乎都是因個人疏失,出發前才發現護照過期,趕緊衝到領務局,要求核發速件。

官員說,因人力不足,領務局目前僅能對「公務」需求的急件提供協助,但申請者需檢附包括服務單位出示的證明文件和機票;若是因觀光旅遊目的欲當天領照,「只能請民眾改機票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darren.chen 的頭像
    darren.chen

    兩個兒子的爸

    darren.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