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伊拉克的對外關係中,伊拉克與美國的關係至為重要,尤其1990年波斯灣危機後,美國幾乎主宰了伊拉克的命運。

【前言】

作者劉月琴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西亞非洲所研究員、中國中東學會理事、中國社會科學院第三世界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劉氏長期從事中東政治、國際關係研究,學術專長為伊拉克國別、伊斯蘭教歷史和現狀、伊斯蘭文化問題等。

伊拉克與美國的關係

在伊拉克的對外關係中,伊拉克與美國的關係至為重要,尤其1990年波斯灣危機後,美國幾乎主宰了伊拉克的命運。2003年美國發動推翻薩達姆(編按:台譯名-海珊)政權的戰爭後,進一步控制了伊拉克。伊拉克政府力圖擺脫美國的控制,但實在相當困難。這場戰爭最終以推翻薩達姆政權結束,但戰後所產生的問題遠比戰前嚴重得多。伊拉克戰爭後,內政問題就集中在秩序、資源、撤軍三大方面。

政治失序

戰爭的結果使伊拉克喪權辱國,丟失了國家權力;國家瓦解,民族分裂,必然導致政治失序。就此,薩達姆有不能推卸的責任,但美國也是難辭其咎。這場戰爭不僅摧毀了伊拉克薩達姆政權,還摧毀了伊拉克原來比較穩定的政治基礎和社會秩序。

在伊拉克戰爭後的整個政治重建過程中,什葉派和庫爾德人的力量明顯上升,伊拉克的政治鐘擺正式擺到了什葉派和庫爾德人的一邊。在國內政治力量三大派系中,遜尼派的權力和地位被削弱。在這個過程中,美國發揮了重大作用。無論是阿拉維(Iyad Allawi)、賈法里、還是馬利基(Nouri al-Maliki),他們都有美國或流亡伊朗和西方的背景。馬利基執政後,正逢伊拉克戰後政治動盪時期,他需要謹慎處理與美國、美國駐伊拉克司令部、美國駐伊大使館、遜尼派和庫爾德人、伊拉克民眾等不同勢力的關係,可謂十分棘手。

美國為馬利基政府設定多個難以實現的政治目標,包括通過一項允許部分原復興社會黨成員回到政府工作的法案、修改憲法、舉行地方選舉等。2007年底,伊拉克議會解除對前阿拉伯復興社會黨一般成員擔任公職的限制,這項拖延已久的法案之所以顯得特別重要,意義在於伊拉克在實現民族和解的道路上邁出了艱難一步。根據這項被稱為「責任和正義」的法案,除了一些薩達姆時期的復興社會黨高層成員外,中、低層成員可以重新在新政府內擔任公職。美國聲明支持馬利基政府,雖然常有不滿意的地方,也曾有中途換馬之意,但目前還在維持合作關係。

什葉派是戰爭的受益者,但美國並不喜歡什葉派政府。不過,馬利基也惹不起美國。美國在駐軍、增兵、撤軍等重大問題上,根本不與馬利基政府商量。馬利基政府與伊朗的合作較之與美國的合作來看,更具親和力。馬利基不顧美國不快,頻頻出訪伊朗尋求幫助,大膽地提出了「兩伊同盟與什葉派共鳴」的新理念,這是美國極為不願意看到的局面。當然,伊拉克對與伊朗合作也有防範和顧及,就如就兩伊邊界問題,伊拉克方面十分克制、忍耐和理智,因為它沒有力量與美國和伊朗唱反調。同時,伊拉克也離不開美國和伊朗的幫助,對美國和伊朗都有依賴,美伊、兩伊之間的關係錯綜複雜、十分微妙。

美國對伊拉克的軍事佔領

伊拉克戰爭爆發以來,多數國家除了在政治上反對外,都不能以實際行動干涉或調停戰事,國際社會對美國的約束力極為有限。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後,不僅顛覆了伊拉克政權,還顛覆了伊拉克軍隊;戰後,美國下令解散伊拉克百萬大軍,作為中東軍事強國的伊拉克不復存在。

戰爭以來,伊拉克人民付出了巨大的、災難性的代價,可說一直在戰亂的深淵中掙扎。據專門追查伊拉克平民傷亡情況的「伊拉克死亡統計」網站的數字,共有近9萬名伊拉克平民在五年戰亂中死亡,有些統計機構整合的死亡數字甚至高達百萬之多,而且,傷亡數字仍在不斷攀升。據聯合國難民署統計,數年來的戰亂已經製造了420萬難民。現在,伊拉克全國40%的人沒有清潔水源使用,失業率高達25%,雖然伊拉克石油儲量位居世界前三名,卻仍然無力滿足國內人民的燃油需求。

美國推翻了薩達姆,又贏得了在伊拉克取得駐軍權,美軍在伊駐軍人數一直保持在14至16萬人左右。雖然,在國際和國內輿論的壓力下,美國布殊(編按:台譯名-布希)政府多次在口頭上表示考慮撤軍,但行動上並未付諸實施。從布殊政府當時的戰略目標分析,為了維護美國的全球戰略利益,美國甚有永久駐軍在伊拉克和波斯灣地區之意。馬利基政府雖然表示美軍應盡早地撤出伊拉克,但他的話並沒有力量,因為馬利基政府尚不具備讓美軍撤軍的實力。直至奧巴馬(編按:台譯名-歐巴馬)2008年當選美國總統,才於2009年2月宣佈美國會在未來18個月內分階段從伊拉克撤離大部分軍隊,結束在伊拉克的作戰任務。

石油經濟將失去控制權

一個國家的國力的強弱,取決於其經濟力量。其他因素只有與經濟結合起來才能充分顯示其價值。有了繁榮昌盛和高速發展的經濟,政治系統才有可能充分發展。伊拉克政府在經濟上的軟弱必然導致政治上的軟弱,美國在推翻薩達姆政權之後,操縱了伊拉克石油經濟和資源控制權,通過控制伊拉克石油,掌握控制世界油價的主動權。

2007年,美國為伊拉克制訂了新的《伊拉克石油法》,主要內容代表的是美國利益,而非伊拉克的利益。據悉,這份草案藍本由布殊政府僱用一家美國顧問公司秘密草擬,後由美國石油巨頭、國際貨幣基金、世界銀行(美國前國防副部長沃爾福威茨為行長)、美國國際開發署等機構修改後,才送至伊拉克石油部。

伊拉克很多議員堅決反對新石油法案,認為它有損伊拉克的國家主權和利益,極有可能導致伊石油財富落入外國公司之手。根據新法案,伊拉克的石油產業將向外國投資者開放,美國和英國的石油巨頭有望在伊拉克獲得30年的石油開採權。在伊拉克現有80個油田中的65個以及未來勘探的油田,將交由外國石油公司開發經營,伊拉克將與這些外國石油公司簽署「產量分成協議」,合約期將長達15至35年不等。外國石油公司最初的利益分成將高達60至75%的利潤,直到收回全部開採成本後,再繼續按20%的利潤提取。由此可見,西方石油企業將會捲走絕大部分的伊拉克石油收益,而伊拉克政府將完全喪失在石油經濟上的主權。

美國人如此緊石油利益,是因為伊拉克是世界第三大石油儲藏國,每桶石油開採成本不足1美元。控制了伊拉克的石油,不僅使美國石油供應有了保障,更使美國增添了箝制其他經濟體系的手段。

新政權建立後,要創造一個高於前政府的和經濟制度,為人民謀取富足的生活,這是保證新政權執政的根基。但是,伊拉克戰後的情況卻不盡然,以至於連國家的經濟資源也面臨被外國掠奪的危險。自上世紀70年代伊拉克石油工業推行國有運動之後,伊拉克便不允許外資掌管油田。目前,那些曾被趕走的外國石油公司已經重返伊拉克,外國公司直接開採石油資源的歷史又重演了,國家經濟主權和經濟利益亦遭到嚴重踐踏。

(本文轉載自劉月琴新書《伊拉克—伊甸園的故鄉》,由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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