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稅負制雖然去年就實施了,但很多人還是有「稅」沒有懂,今年最低稅負制要開罰了,一定要搞懂才好。
最低稅負制對大多數納稅人來說其實影響不大,只有基本所得額超過600萬元,也就是高所得者才需進行申報。個人最低稅負的稅率是20%,稅基也和一般綜所稅不同,除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的「綜合所得淨額」外,還將「特定保險給付」、「有價證券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扣除額」、「員工分紅配股時價超過面額部分」等四項納入。這五項金額加總後即是基本所得額,由於基本所得額有600萬元扣除額,因此,個人基本稅額的計算方式為:基本稅額=(基本所得額-600萬元)×20%。
民眾第一步要先算出一般綜所稅的應納稅額,第二步則是算出最低稅負基本稅額。第三則是比較前兩者何者需繳金額較多,即以此為納稅金額。
舉例來說,王先生96年度綜合所得淨額是500萬元,適用稅率40%,因此一般所得稅款是135萬元。假設王先生沒有特定保險給付、沒有非現金捐贈列舉扣除額、沒有未上市櫃股票及私募基金的交易所得、也沒有員工分紅配股市價超過面額部分,他就不必申報最低稅負,只須繳135萬元的所得稅。
如果王先生去年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300萬元,加上綜合所得淨額500萬元在內,他的基本所得額就是800萬元,超過600萬元的個人申報門檻,必須申報最低稅負。扣掉600萬元免稅額,再乘上20%的稅率,他的基本稅額為40萬元。王先生的一般所得稅額是135萬元,比基本稅額40萬元多,所以就繳135萬元的稅。
提醒您,基本所得額超過600萬以上的納稅義務人,在申報時,還需填寫「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連同一般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一併向各地區國稅局辦理申報。
至於最低稅負制需加計的「特定保險給付」、「有價證券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扣除額」、「員工分紅配股時價超過面額部分」等四個項目,其認定標準以下再做進一步說明:
一.特定保險給付:
指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若為死亡給付可以減除3000萬元,健保和傷害保險的給付則不計入此項目中。
二.有價證券交易所得:
包括未上市、未上櫃、非屬興櫃公司股票及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之交易所得。但如果有交易損失,納稅人可以在未來3年列報損失,從證券交易所得中扣除。
三.非現金捐贈扣除額:
指綜所稅人申報綜所稅時列報的非現金捐贈金額,例如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未上市未上櫃股票、納骨塔、古董字畫、課桌椅等。
四.員工分紅配股時價超過面額部分:
指員工分紅配股「可處分日次日」時價超過面額差額部分,必須計入基金所得稅額課稅。例如甲員工領到公司配發10元面額之股票10張,可處分日次日股價為50元,(50元-10元)x10000股=400,000元,預納入基本所得稅額計算最低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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