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羅兩莎/台北報導】

房貸風險升高,為防堵建商把餘屋丟給銀行,房貸龍頭合庫銀行昨天指出,即日起整批房貸戶必須通過信用評分系統;未達標準者,銀行將要求貸款戶增加一個擁有不動產的保證人,才可取得貸款。

華南銀行也表示,將在九月分實施新制,屆時房貸戶也必須經信用評分系統評分。

所謂「整批房貸」,是指由建商出面,向原土地和建築融資銀行談妥購屋者的貸款條件,如成數、利率等;待房子蓋好後,再把建商的建築融資,改為購屋者的房屋貸款。

銀行業者解釋,以往銀行對於「整批房貸」,雖會對貸戶的信用狀況進行徵信,但因房貸屬擔保放款,貸款戶只要無不良紀錄,大致上都可與建商談妥貸款利率及成數。

不過,隨著房價不斷飆高,為降低授信風險、防堵建商利用人頭戶向銀行貸款,把餘屋丟給銀行;年初以來,各銀行除連番調高利率、降低成數外,亦縮短或取消寬限期等。

合庫銀表示,即日起針對整批房貸戶實施信用評分制度。也就是說,除考量房屋坐落地點外,貸款戶必須通過該行訂定評分系統,才可以取得貸款。

合庫說,新上路的評分系統規定,貸款戶負債比須在70%以下;舉例來說,貸款戶若月入10萬,每月攤還房貸金額不能超過7萬;另現金卡、信用卡及小額信貸等,負債比須在22倍以下。

合庫強調,貸款戶若因負債比太高,無法通過信用評分系統,將要求增加一位名下擁有不動產的保證人等,才能夠取得與其他房貸戶一樣的成數。

銀行業者解釋,過去大部分購屋者均屬自住型,只要無不良紀錄,銀行不會有太多限制。但近來不少建商為了結案,把餘屋以市價約七折的價格「批」給仲介,仲介稍微整理一下後,再提高售價賣給一般民眾。

銀行業者指出,仲介和建商看準銀行對「整批房貸」徵信較寬鬆的弱點,仲介業用人頭向銀行貸款,因貸款成數可達八成,仲介業變相「賺」一成,銀行擔心仲介業者在取得貸款後,萬一賣不出去乾脆即把房子丟給銀行,造成銀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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