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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代言,是替商品哄抬人氣的方式之一,但是在MP3的領域,現階段看起來品牌似乎是要靠藝人的知名度幫襯,不過眼光放遠一點,數位音樂時代來臨,唱片業面臨空前的考驗,與其在沒有健全制度的支持下和非合法下載網站對抗,不如將MP3視為另一種銷售模式。

以軟體來說,販賣版權、提供合法下載管道已經循序漸進,但是在硬體方面,MP3 Player也可以成為專輯的新型態,同時隨著硬體普及,也可望帶動音樂下載合法化。如果透過與唱片公司合作,將市面上買不到的歌曲內建於MP3 Player之中,搭配一些額外設計的附加價值,再長遠一點也可以為歌手設計專屬付費下載網站,對歌手來說,可發揮的舞台更寬廣,對MP3 Player廠商而言也可增加知名度。

不過要把MP3 Player當成唱片來賣也不是那麼簡單,畢竟1個人可以收藏許多唱片,但是MP3 Player 1台就夠用,因此這種做法除了考驗歌手的人氣,廠商也必須推出價格更合理、設計更獨特的產品。另外在通路上也要替消費者圖方便,除了傳統3C通路,進駐唱片行和便利商店也是必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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