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電動自行車今年底前將開放上路,交通部及內政部邀集自行車相關業者研議,初步敲定修法規範自行車行駛路段,不論傳統腳踏式自行車或電動自行車,行駛外側車道或慢車道一律限制在路側往車道一公尺寬度內,但採「隱形車道」概念,由民眾自行判斷。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自行車等慢車若不依路段行駛,罰鍰新台幣三百至六百元。

交通部及警政署針對電動自行車上路,規劃烙碼、登記管理、行駛路權等三項配套方案。烙碼是仿效目前機車的方式處理,自行車在出廠前必須烙碼建檔,經銷商負責登錄自行車買賣資料,統一由財團法人自行車研發中心建檔管理,一旦遭偷竊,警方可循線追查。現有自行車量數超過兩千萬輛,烙碼從新車執行。

考量電動自行車速率高,行駛人行道將危及行人安全,交通部及警政署也規劃限制地方政府僅能開放腳踏式的自行車騎上人行道,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則一律騎乘於慢車道或外側車道靠右一公尺。

考量劃設自行車車道有實務上的困難,一公尺的自行車道將採「隱形車道」概念,由民眾及員警自行判斷,右側邊線從車道的側溝、路邊白色雙實線或路邊左側停車線開始起算。

除了規範行駛路段外,自行車路口左轉彎也需比照機車採兩階段方式,轉彎車必須讓直行車先行、行駛於支線的自行車要騎出幹道,必須禮讓主線幹道車輛。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arren.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