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老年給付將改為年金制,加強對勞工老年生活的保障,其中除了月領退休金的年金制是一大變革外,最大利多是現制勞保屬於「在職投保」,勞工一旦提早離開職場未繼續加保,所有投保年資都一筆勾消,不能領老年給付,但改為年金制後,所有投保年資都保留,勞工即使處於退保狀態,只要到60歲就可以按月領勞保年金。

以一位勞工53歲為例,如果已經投保23年,平均投保薪資3萬元,但53歲離開職場未再繼續加保,按舊制所有勞保年資完全不算;但按新制,則所有年資都照算,60歲時至少可以領93萬元一次金,或是每月領8280元,權益相差甚多。

台灣勞工退休金少得可憐,勞委會這次針對勞保給付進行重大變革,主要著眼於加強勞工老年生活保障,因此將原本一次領取的老年給付改為月退制同時,也增加不少利多。首先,現制勞保老年給付採一次給付,給付標準是前15年年資一年領一個月,第16年開始一年領二個月,最多45個月,不但領取金額有限,而且勞工到領取時必須還有勞保投保資格,否則完全不能領,保費都白繳。

其次,舊制領取老年給付有最高50個月上限,但年金制沒有年限上限,而且增設「展延年金」,如果勞工在60歲、年資15年後繼續工作加保,則每延後一年,依年金給付標準增給4%。如果某勞工在65歲才退保,等於每月可多領20%年金,非常划算,也就是說,即使勞工在60歲後繼續在職業工會加保,還是可以增加年金給付。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arren.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