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如萍/台北報導

     「這家旅行社的團費比較便宜,但要收行政費、雜支、機場服務費、簽證費等,到底還要加多少錢?」旅行社促銷低團費搶客,團費五花八門,民眾看不清楚,消基會質疑業者巧立名目收費,引發旅遊爭議。交通部觀光局日昨邀集旅遊業者開會決議,未來旅遊團費採單一定價,除領隊小費外,不得額外再收費。

     交通部觀光局業務組長張錫聰表示,本周將發函個旅行公會轉知旅行社,如果旅行業者的旅遊團費仍將堅持採用列舉項目收費,那麼觀光局將把列舉收費項目列為稽核重點,預定四月中旬加強稽查。旅行業者若無法提供有效數據或說明,將被依觀光發展條例,處以三萬元以上罰鍰,或停業一至三個月。

     對此,國內多數旅遊業者都表示歡迎,認為明確的價格市場,有助於旅遊市場區隔及品質的控制。

     國內一年出國旅次高達八百五十萬,旅遊團費收取方式引人關切。消基會日前抽查旅行社的旅遊團費,認為高達七成的旅行社,向旅客收取的項目有偏高或不實的情形,例如燃油附加費、兵險費等。

     張錫聰指出,國內旅行社卻有兩千多家,為爭取客源,業者紛紛降低旅遊「團費」,但卻又列舉多項額外收費項目,例如碳稅、燃油附加費、簽證、護照等。而這些收費項目又常因外界影響變動,例如燃油附加費每個月檢討一次,旅行社若未配合即時變更資訊,就容易陷入收費不實的爭議。

     為了避免爭議,觀光局邀請消費者團體及旅行業者共同研商,敲定未來旅遊費用分為自由行及團體旅客等兩部分。自由行旅客代收的機票、住宿、機場服務費或燃油附加費等費用,必須明白標示以開票時公布的價格為主。

     團體旅遊則採「一口價」為原則,即依照旅遊訂型化契約,團費涵蓋住宿、餐飲、機票、稅捐、簽證費、導遊、行李小費等,只有領隊小費不包含在內。觀光局並加強稽查堅持採用列舉收費項目的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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