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大家都很習慣發卡銀行喊的,「失卡零風險」,但是,信用卡掉了,真的「零」風險嗎?其實,按照大部分發卡銀行的規定來看,卡友掉了信用卡,一共有3個風險。

風險一 1000元掛失費

這筆錢,大部分銀行都有收,只要信用卡掉了,卡友向銀行辦理掛失的時候,不少銀行都會收這筆錢。

風險二 3000元自負額

如果信用卡掉了,被別人盜刷,帳款誰負擔?按照大部分銀行的規定,從掛失那一刻起,往前推24小時,這段期間內發生的盜刷案件,統統由銀行負責。

至於24小時之前的盜刷案件,例如掛失之前2、3天,甚至3、5天,所發生的盜刷案件,帳款算誰的?有的銀行全數扛起,有的銀行要卡友自負3000元,剩下才算銀行的。

風險三 卡友先墊「爭議款」

看了風險一、風險二,卡友可能會想,還好啦,掉一張卡片,掛失1000元、自負3000元,最大損失就是4000元嘛,也沒什麼。

問題是,卡片是否被「盜」刷,要經過銀行調查,證明卡友沒有「牽涉」在內、沒有騙銀行,銀行才會認帳、扛起責任,但是,在銀行完成調查前,因為「盜」刷產生的帳款,叫做爭議款,大部分銀行規定,這筆帳,卡友要先付。

等銀行調查完成、卡友得到清白後,銀行再還卡友這筆錢,現在,大家的白金卡額度都很高,萬一被盜刷20萬、30萬?怎麼辦?對不起,卡友要先墊。

你拿的信用卡,真的失卡「零」風險嗎?問問發卡銀行這3個問題,免1000元、免3000元、又免墊款,那才是真正「零」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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